中国共产党处理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关系的基本方针为十六个字:“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是1956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首次提出来的,同年9月,刘少奇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的政治报告中正式宣布,“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应当遵循的方针。1982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把1982年1月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提出的“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融为一体,作为新时期统一战线的方针。
十六字方针,是指党和国家在新型的社会主义社会中用于处理各方关系的方针政策,其包括"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十六字方针"、"发展党员的十六字方针"、"反腐倡廉十六字方针"三大要点,每个要点都深刻阐释了其含义及作用
游击战争中的“十六字方针”是: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
党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十六字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发展党员的十六字方针是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反腐倡廉十六字方针是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