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游记是讲述齐天大圣孙悟空不平凡的出生,与其在花果山,水帘洞的生活,后来,与师父唐三藏,师兄弟猪八戒,沙悟净展开前往西天取经的艰辛旅途.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章节是第二回-「三星洞访仙学道」,虽然只是短短的一小章节,但孙悟空与菩提祖师之间的暗语互动却令我印象深刻,也佩服行者的聪明伶俐,竟能知晓祖师给他的暗号,并且学会了七十二便等通天本领.还有第二十三回-「唐僧八戒饮水怀胎」,哇!只是喝了河水,竟然就怀孕了,不论男女都会生呀!八戒的一句话「我的妈呀!这孩子从哪里出来呀!」堪称一绝,令我不禁捧腹大笑.幸好,后来悟空和悟净两人到了解阳山,和如意真仙大打一战后,取得泉水,才消除了胎气.西游记,真不愧是中国四大名著之ㄧ,真的非常好看.每一个章节都有许多不同的惊险冒险,让人不由自主的一页一页看下去.虽然大家都认为悟空法力高强,是最厉害的,但我却有点不以为然.他法力高强是无庸置疑的,但我认为西天取经的旅途之所以会如此有惊无险的顺利,而非悟空一人的功劳.不管怎麼说,西游记真的很好看,是中华民族的骄傲! 一部古老的神话故事,但却引起了儿童的喜爱,那就是《西游记》。小时候,我只是看动画片与图画书。但现在,我不仅看与读,而且还学会了思考。 《西游记》中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大家都十分了解。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啦!因为他总是聪明过人、助人为乐、能分辨好人与坏人,来守护唐僧和弟兄们。他就像我们现在的人民警察一样,火眼金睛,抓坏人救好人,时刻保卫着我们。或许由于唐僧遇到麻烦的事情就不动脑筋,盲目地接受别人的帮助的缘故吧,有时才会不听孙悟空的好心劝告,掉入妖怪的手中。这足够说明了遇到麻烦的事情要动脑筋,如果不动脑筋,听了别人不好的意见,反而会更糟糕。不过我还认为唐僧过于善良,哪怕对待坏人也十分好,因为他只看表面,不了解人的本质。 我也很喜欢猪八戒。我觉得他是个性格单纯但很可爱的人。他不会想出一些好方法,但却有正义感。只要他想做的事,他就一定会去做。他会奋不顾身地保护师傅的安全,而不考虑自己的安危。看上去他有些笨不动脑筋,但是人们觉得他笨的可爱。我们要学习他那种不怕敌人的胆量。不过有些事在做之前要仔细考虑,分清楚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要凭自己的实力去做。 总之,师徒四人每人都有长处和短处,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我们应该学习他们的长处,哪怕是他们的短处也必须看看自己是不是也有,如果有的话,要努力改正,成为一个完整的人!一部众所周知,百看不厌的名著---<<西游记>>,赢得了不知多少人的喜爱.也是这部名著使我的生活充满了趣味. 孙悟空,许多儿童的偶像,他乐观,聪明,勇敢,充满了斗争精神;然而与孙悟空相应成趣的是他的师弟猪八戒,他身上有许多的小毛病,却也有许多的优秀的品质;和孙悟空,猪八戒这一猴一猪比起来,第三为土地沙和尚就成了不可缺少的配角;唐僧虽说是取经的领导人,却总是太慈悲,不分清红皂白地训斥孙悟空,不明不白地就掉进了妖怪的陷阱. 这部名著给了我很多其实,那就是:为了实现我们的愿望,达到自己的目标,我们必须艰苦奋战,长期坚持,勇敢地战胜一切敌人,不可知难而退.我们只要踏出了第一步,那么就要去走第二步,第三步……记得我参加过一个演讲比赛,知道老师不是说我这演讲的不要了,就是那出错了,气急败坏之下,我做出了一个过后让自己后悔的决定,那就是退出比赛.想想<<西游记>>里的四个人,再看看自己,多大点困难,我就不够勇敢地去克服,去战胜,怎么可能取得成功? 为了自己的目标,奋斗吧!成功是靠自己争取来的……《西游记》是根据唐代的玄奘到遥远的古印度天竺去讲述佛教的事而改编的。里面又加上了机智灵巧的孙悟空;懒惰贪吃的猪八戒;任劳任怨的沙和尚。他们共同保护他们的师傅—唐僧去印度取得真经。 他们取得真经靠的是顽强的意志、坚持不懈的精神。这样才能到达遥远的古印度。他们一路上遇到的困难和坎坷无数,他们只有依靠这种精神才能战胜一切。 只因为孙悟空具有高超的武功和的火眼金睛,在辨别谁是妖怪,谁是普通的凡人时,孙悟空与唐僧彼此间产生了许多矛盾和误解。 比如说,《西游记》中的片段《三打白骨精》中的白骨精非常狡猾,他想吃唐僧的肉长生不老。于是他想了一个办法,想借助孙悟空与唐僧的差距而离间,因为唐僧一向是以慈悲为怀,所以这个办法成功率很高。果然孙悟空去为唐僧化缘了,白骨精发现这是天赐良机,便变作一个女子走到了唐僧面前,用花言巧语哄骗了唐僧和剩下的两个徒弟。刚要下手,孙悟空就回来了,他用火眼金睛认出来是白骨精举棒便打,不料,白骨精把假尸留下,真身回到了白骨洞。唐僧本想把孙悟空赶走,在两位徒弟的劝说下,孙悟空便留了下来。故事中唐僧第一次误会了孙悟空。接下来,白骨精接二连三的变化,都被孙悟空识破。到了第三次变化,孙悟空忍无可忍。举棒打死了白骨精。唐僧以为孙悟空接二连三的行凶,把孙悟空赶走了。 《西游记》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很大,它让我明白了做人要有坚强的意志和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行。
和往常一样,胜利总是属于金币的——读《公务员》后感
读巴尔扎克的小说总是觉得艰涩、难懂,尤其是这本《公务员》。只能反复咀嚼已助消化。
小说主要讲述,复辟时期财政部的一位司长病危职务出缺,手下的两位处长(及家族)为争夺司长位置,各显其能,最后决出胜负。
核心部分便是两位夫人的对位,虽说没有正面挑战,但是各自都在发挥巨大的作用。拉布丹夫人看似比包杜阿耶夫人出挑得多,但实际上论财力、人力的综合比拼远远不及后者。拉布丹夫人的广撒网,多敛鱼也远不及后者的精准打击来得效果好。
先看一下的两处沙龙吧!这样便于比对。拉布丹夫人把家布置的焕然一新,茶水、饭菜可口,服装、饰品精美,总之一派贵妇之气,因此开支陡增。来此聚会的都是一些艺术家、政客、世家子弟,用她自己的话说:方今之世,含而不露的美德是不会有人来发掘的,一个人只有出头露面,在场面上拉关系,使自己成为新闻人物,才能发迹。另一方包杜阿耶夫人家行为吝啬,服饰寒酸完全一派小市民作风。聚会的人包括教士、高利贷者、商人、执达吏。这边的沙龙不用破费,人员也不像那边那样出色,但却更加精诚团结,原因在于这边都以婚姻或者血缘为纽带,而那边的沙龙成员却不是。吕西安只是沙龙的背景王子,他也只有这个功能,此次升级进化再次进军巴黎打怪也只是伏脱冷的代理人而已,夏特莱、斐诺、吕卜克斯这些都是些两面三刀之徒(在《幻灭》中早以见识过,这种人在重大利益面前会临阵倒戈成为背后捅刀子的人。这回吕卜克斯又故计重施),毕安训医生此时已经崭露头角但充其量只能给拉布丹夫人加塞个床位罢了,施奈尔虽说是个大画家成名已久给画个肖像还好说,他虽认识国务大臣赛里齐伯爵但涉及这么重大的人事任命会替拉布丹出头显然也不现实。真要出头此时找在沙龙的格朗维尔伯爵就好了何必在兜一圈呢?格朗维尔伯爵本身就是个大检查官,跟赛里齐伯爵、奥克塔夫伯爵是死党。但吃吃饭、喝喝茶显然不够啊!冈夫人这样的大贵族自顾不暇,最多也只是牵个线搭个桥。但没有充足的糖衣炮弹显然是拿不下的,我们的女神还是太天真。所以那边沙龙看似强大,实则在夺位之战中起不了多大作用。
包杜阿耶夫人导演的这场夺位好戏真的堪称杰作,她与吕卜克斯虽素未谋面,但通过叔公早以看透了吕卜克斯的为人(光凭这一点拉布丹夫人输的不冤,姿色固然重要但这要对人,对那些只爱美人不爱江山的人有效,但这种人凤毛麟角,更多的人是相反的价值观,恰巧吕卜克斯就是其中之一),知道金钱的魔力不花一分冤枉钱(所谓好钢用在刀刃上),虽说拉布丹夫人更早布局(从司长生病开始),更早笼络吕卜克斯(不惜以色相相诱,她坚信:颜值即正义。),但给的利益吕卜克斯认为不如包杜阿耶夫人,所以被包杜阿耶夫人后排插上一招制敌。我们可以看一下她的行动轨迹:首先为了让教会替包杜阿耶说话,放血给教堂捐了一座价值五千法郎的显圣台。就是这些平时吝啬的可以不吃不喝的家伙,为了掘取更大利益时却可以眨都不眨一眼的拿出巨款去投资。再让准女婿法莱克斯去家乡(也是吕卜克斯的家乡)去买地,并组织人力准备帮助吕卜克斯打赢选战。最后派叔叔米特拉尔找叔公羊腿子与高布赛克用利害关系说动他们,让他们出资25万买下吕卜克斯老家房子周边的地成为他的债权人,这样吕卜克斯有了封地、选举权,可以成为伯爵与议员。这样的双赢局面使吕卜克斯果断反戈一击(由于羊腿子与吕卜克斯是共赢,前者满足了后者的需求,后者也满足了前者。后者不但要还债还要用高昂利息满足前者,即要满足前者的某些愿望,比如任命包杜阿耶当司长,并颁发荣誉勋章。)。在这头历史之狼眼中为了往上爬区区一个拉布丹夫人算得了什么(目标是贵族院议员,娶个有20万年息的银行家女儿)?最终结果是拉布丹夫人举债32000法郎却输得一败涂地(幸好没有委身,要不也是送福利),包杜阿耶夫人只破费4800法朗却大获全胜。作者再一次通过羊腿子之口道破真谛:“和往常一样,胜利总是属于金币的。”
这就是金钱浸入生活的本质吧!所以我很喜欢巴尔扎克的小说,金钱至上的哲学观;不以群分、不以类聚,从人性的角度出发,在他笔下那些小人物在欲望地驱使下往上爬,结果摔得鼻青脸肿。巴尔扎克的小说不是工具书,学成以后有一技之长,也区别于一般的闲书,看似有趣实则无趣。读他的书犹如胸口碎大石一般,千锤百炼后原本愤愤然的事都云淡风轻了。这就是读巴尔扎克小说对我产生地功效,它像一剂猛药医治着我内心的骚动。
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有感
看完,印象特别深的句子真的记不住,但是有几个模糊的数字和名词却令我印象深刻。战争、爱情、性、婚姻家庭,衰老这些是我在我脑海最先浮现的几个词。还有六百多个女人、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的等待、女主13、14和72岁。
费尔明娜和阿里萨初次相见,“他的弃儿般的眼睛,牧师般的装束,他的神秘的行动,都引起她难以遏止的好奇心,但她从来没有想到,好奇也是潜在的爱情的变种。”阿里萨对费尔明娜可谓是一见钟情,成了他心目中的“花冠女神”。他只能坐在花园中一张不易被人发觉得的长椅上,假装读一本诗集,偷偷地看心爱的姑娘走过。他写出了满纸诗情的情书,在夜晚浪漫地演奏小提琴,用饱含爱慕的双眼追随者他的女神。在鼓足勇气把情书递给费尔明娜等待回信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寡言少语、茶饭不思、辗转反侧、夜夜难眠”;“他腹泻、吐绿水,晕头转向,还常常昏厥”;以至于母亲以为他患上了令人谈之变色的霍乱。想想这时费尔明娜才只有13岁,这个年纪在目前我们现代来说,是豆蔻年华,是青春懵懂之季,后来阿里萨最后一个女人,不,在现在看来应该称作女孩吧,也大概这个年纪,不知道这是不是作者有意为之的。13岁,不论是男孩还是女孩,生理都发生了变化,伴随着,心理也随之变化。费尔明娜在接到阿里萨的来信,回复给他,在两年多的信件往来中,他们彼此倾心,私自定下来婚约。但在父亲的阻挠下,费尔明娜开始在外面旅行,一年多后回来,此时再见男主,见到第一眼,就和他提出了分手。这让他伤心欲绝,下定决心接受母亲求叔叔得来的远方的工作机会,离开这个伤心之地。在这个过程中,男主失去了自己的童贞,还是莫名其妙的,连对方是谁都不知道,就那么几分钟,或者短暂到用秒来形容。不知道作者那么写是不是为了让读者建立在这种随意性爱的基础下,为阿里萨后面几十年和数以百计的恋人发生的故事做个合理的铺垫。其中,还多数是和寡妇发生关系,会让人觉得理所当然。老实说,这些相对于现代很多保守的人的爱情观来说还是很大胆和前卫的,以至于难以理解的。但是,这个作品也是建立在作者这种性与爱分离的情况下的。
在阿里萨经历那么多的情人里,作者也主要是描述了几个,这几个名字都很长,一个也没不住,有的人用几笔带过,有的用很多笔法描述。这几个故事都很精彩,其中三个应该最为深刻。有一个应该不算是,因为他们从来也没有做爱过。一直在生活和事业上帮助他。一个市场卖小玩意的年轻妻子,他对她也是一见钟情吧,但被发现后女人死得很惨。这个在阿里萨心中留下了很深的一笔,让他真的觉得自己是恋爱了,最后无疾而终,男主为此悲伤了很久。最后一个女孩子,是他在暮年的时候遇到的,最后女孩受不了分手,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让人觉得很凄美,可笑,但他们之间真的有真爱吗?真的能跨越近60年的年纪代沟?真的那么纯粹吗?最后,男主承认自己是真的爱过她的。阿里萨喜欢的是她身上的什么呢,想到这里,除了她,还有费尔明娜、小商品商人的年轻妻子。费尔明娜,我觉得那个时候喜欢的更多是她的美貌、骄傲、喜欢彼此的联结、喜欢自己喜欢的一种感觉就是或者说是爱情本身。
而费尔明娜呢,他当时喜欢阿里萨的哪里呢?外貌?写诗句和拉小提琴的才华、长椅上一直等待自己的男主?喜欢他对自己一直的坚持追求?但他们彼此了解吗?他们对彼此的了解仅限于信中的往来,直接的、单独的交往、对话、聊天和倾诉更是少之又少。这样看来,最后费尔明娜看见阿里萨,选择分手就不足为奇了。回来的她,不光是身体上的成熟,心理上也更成熟了,她很确定,他不是自己想要在一起的人,直接拒绝了他。但是,费尔明娜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呢,她自己又清楚吗?在乌尔比诺医生的追求下,在身边人的影响下,她觉得或许医生才是自己最好的选择。
看到作者关于费尔明娜与乌尔比诺的婚姻生活的描述,仿佛和印象中婚姻该有的样子一样,像溪水般平静、迟缓却偶有跌宕。她和医生之间过着令人羡慕的生活,但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别人能看到他们恩爱,光鲜的一面,却看不到自己被婆婆折磨,被家族制度折磨的痛苦,时时想摆脱,想要有个自己的房子。恨丈夫的软弱,因此拒绝丈夫欲望的要求。除了这些,生活还是挺好的,他们有可爱的孩子,丈夫对自己关爱有加,生活还是很和睦的。包括费尔明娜自己也承认自己是幸福的,但是,不知道这些是不是爱。这何尝不是爱呢,只是形式不一样罢了。乌尔比诺从起初爱费尔明娜的美丽、骄傲自信和倔强,虽然生活中避免不了一些鸡毛蒜皮,生活中依然爱这个贤惠、懂得操持家务的妻子,没有费尔明娜的家,乱作了一团,在五十多年里他们相互扶持、相互依赖,当乌尔比诺离开时,他说,只有上帝知道我有多爱你。
最后,完美的结局,阿里萨等待的那一天终于来到了。等来了可以和费尔明娜明确表达自己对她的炙爱,忠贞、思念和牵挂。但是,女主呢?真的爱这个人吗?在经历那么多年,费尔明娜已经变成了另一个人,一个自己以前都很难想象的人-喜欢吃茄子的人,这是什么让她发生了那么大的变化呢,是时间。当然,此时的阿里萨也变了,变得富裕,足以配得上她的人。优秀的、绅士的男人,我想五十多年后,这个女人是爱这个男人的,但爱的不是几十年前冲动的毛头小子,不是幻想中的他,而是,实实在在的眼前的这个男人,即便他已经到了耄耋之年,但是,他被他那么多年的等待感动了,被眼前这个在丈夫死后一直追求自己、陪伴和鼓励自己的这个男人感动了,激发了她的冲动、和对生活的激情,激发了费尔明娜个性里的倔强和叛逆精神,仿佛在丈夫死后,在姑妈被父亲赶走之后,藏在她体内那个天真又勇敢的姑娘活过来了。或者更多,但是绝对不是五十几年前的记忆,我相信那仅仅是回忆了,一些伤疤。而阿里萨呢,他爱这个女人是一直爱她的,他一直在她身边,可以说是默默守护她了,看见她为人妻、为人母,看见她从韶华到年老色衰,是实实在在的费尔明娜,不是幻想中的,他是真的爱这个女人,所以,愿意默默等待和守候,即使期间没有任何回报作为犒赏,是什么支持他一直等了五十多年呢,那不是爱是什么呢,是对女主坚定不移的爱的信念,但其中他经历的这些女人呢,是什么作用呢,是温存、慰藉和替代的良药吗?或许是吧,不然,很难想象他在一次次鉴证费尔明娜那么幸福的情况下,在一次次被费尔明娜忽视的情况下是如何坚持那么久的。
最后,相信他们是相爱的,但是,爱的程度和深浅又显而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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