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一世,草木一秋。可见人的生命是短暂的。
在这短暂的生命历程里,人们都在不断地追求,或健康,或声誉,或金钱,或地位。并以追求的结果作为自己一生的荣耀。因此在我们的生活中就形成了一种这样的认识:以成败论英雄。这在我们的生活中已成了不争的事实。
其实人生是一个过程,不要只看重结果——“死”,而要看重过程,争取使自己的生活过程过得精彩。
热爱生命,快乐过好每一天。冷静地看待生命中的寒风冷雨,勇敢的面对泥泞坎坷。坚信只要付出了,就会有回报的。
我想:只要心中有了对生命的爱,有了对理想的执著追求,一切美好的结果也就在意料之中了。“山重水复疑无路”之后,展现在你面前定是那“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无限春光了。
可以说,《热爱生命》描述的是一个淘金者的故事。主人公独行于茫茫旷野上,他的同伴离他远去了,他陷入了困顿中。他该何去何从?
那时,他拥有的东西不多。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一支猎枪,这是他防身的武器,却找不出一根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他曾设想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南下,结果比尔早死于狼口。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可及。严峻的事实使他更感饥饿。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创;他唯一可以感爱到的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颗失落无助的心,并给他以前行的些许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小心包裹。文中有一个细节,他将 那67根火柴数了4、5次仍“意犹未尽”地想再数数,这有点卑琐的举动也许看起来会很可笑,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是多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他珍惜火柴,因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无助地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环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因为适者生存。
文中没有言说的是对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动证实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无所不能。因为有信念,即使过着风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坚持着;因为有信念,取舍就有了原则。再耀眼的黄金的光辉此时也显得暗淡了。因为有信念,无惧路途的艰险,无畏敌手的凶猛。
《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通过自己的行动,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对财富的迷恋,不是对飞黄腾达的向往,仅仅是为了活着。是的,就是为了活着,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读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而趾高气扬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而不是兽性,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二)
不过,当我面对小说中那个抛弃了同伴的比尔时,我又无法认定他就是一个坏人,认定人性在他身上展现的就是恶的一面。因为小说毕竟是虚构的,我不知道真实的生活会是怎样,如果我是比尔,在那样的环境中我会怎么做?是不是一样会弃他人于不顾,因为我也想活下去,而受伤的同伴在那时是否就成为了我的累赘?一样是为了求生,一样是对生命的渴望,我真的能大义凛然地谴责比尔的行为吗?什么是善,什么又是恶?我又想到,如果是在中国的小说、电视剧里,可能我们更多地会看到这样的情节:两个同伴在面对生死威胁时,那个受伤的总会含着眼泪说:“你走吧,别管我了。”而另一个一定会怒不可遏地大吼道:“我绝不会丢下你,背也要把你背出去”或者“要死也要死在一块儿”之类的豪言壮语,最后的结局又大多是好人有好报,两个人一起化险为夷。但是,这真实吗?是普遍存在于人性中的东西吗?还是比尔的做法才代表了绝大多数人的选择呢?在中国从小的教育中,好像好人总是不怕死的,在面对民族大义和各种原则的时候,他不习惯妥协,喜欢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而坏人大都离不开贪生怕死的套路。好像比尔求生这件事情本身,就足以支持我们对他做出道德上的审判了。可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动机有很多,有的人是为了一日三餐,有的人是为了拯救全人类,我觉得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这个法律上的平等,就并没有考虑道德上的因素。不能因为一个人怕死,就判他有罪,不能因为一个人的行为不能给你以感动,就否定他求生的权利。最起码,善与恶的界限不能这样简单地划分。
而生命究竟有多大的潜质,究竟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展示出它美好灿烂而不是丑陋邪恶的一面,我觉得是我们的教育和德育应该认真思考的。尤其是我们平日的教育环境往往是和平安定的,它掩盖了一些潜在的危机,使我们看不出一些深层的本质;而真正展现出这些本质的时候,往往是一些危急关头,这些时候,既是对教育最好的检验,却又是教育最无力的时候。教育的作用在这样的关头是会获得理想的回报,还是无情的打击,关键是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究竟是怎样教育孩子的。
思考有很多,却总是理不清头绪,无法清晰记录,是遗憾,也是继续思考的动力。
讨论
热爱生命,是每一个生命体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基质,也是自己最不可放弃的权利,也是自己最不可让渡的责任。热爱自己的生命,热爱生命世界,乃是教育最不可背叛的基点。
教育,唤醒人对自己生命的热爱,无论是对教师、校长还是学生。
承担起自己生命的责任,如这里的主人公一般。
完整地说:“自己”热爱生命、包括自己的生命
热爱生命的故事
在几年前网球公开赛中,有了一个热爱生命的故事。
最后一个关键的球,甲方发球,乙方接住,双方成平局.可就在这时,一只小鸟突然飞进场内,非常不凑巧的是,小鸟被高速飞行的网球击中,当场坠地生亡.那位运动员不再关心比赛的输赢.他没有去接球,而是当着众多观众的面,虔诚的跪倒在那只小鸟面前,为自己的过失表示忏悔.
轮椅上的勇士
霍金是谁?他是一个大脑,一个神话,一个当代最杰出的理论物理学家,一个科学名义下的巨人…或许,他只是一个坐着轮椅、挑战命运的勇士。
一次,霍金坐轮椅回柏林公寓,过马路时被小汽车撞倒,左臂骨折,头被划破,缝了13针,大约48小时后,他又回到了办公室投入工作。
虽然身体的残疾日益严重,霍金却力图像普通人一样生活,完成自己所能做的任何事情。他甚至是活泼好动的——这听起来有点好笑,在他已经完全无法移动之后,他仍然坚持用唯一可以活动的手指驱动着轮椅在前往办公室的路上“横冲直撞”;当他与查尔斯王子会晤时,旋转自己的轮椅来炫耀,结果轧到了查尔斯王子的脚趾头。当然,霍金也尝到过“自由”行动的恶果,这位量子引力的大师级人物,多次在微弱的地球引力下,跃入轮椅,幸运的是,每一次他都顽强地重新“站”起来。
1985年,霍金动了一次穿气管手术,从此完全失去了说话的能力。他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极其艰难地写出了著名的《时间简史》,探索出宇宙的起源。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有一个叫黄美廉的女子,从小就患上了脑性麻痹症。这种病的症状十分惊人,因为肢体失去平衡感,手足会时常乱动,口里也会经常念叨着模糊不清的词语,模样十分怪异。医生根据她的情况,判定她活不过6岁。在常人看来,她已失去了语言表达能力与正常的生活条件,更别谈什么前途与幸福。但她却坚强地活了下来,而且靠顽强的意志和毅力,考上了美国著名的加州大学,并获得了艺术博士学位。她靠手中的画笔,还有很好的听力,抒发着自己的情感。在一次讲演会上,一位学生贸然地这样提问:“黄博士,你从小就长成这个样子,请问你怎么看你自己?你有过怨恨吗?”在场的人都暗暗责怪这个学生的不敬,但黄美廉却没有半点不高兴,她十分坦然地在黑板上写下了这么几行字:
一、我好可爱;
二、我的腿很长很美;
三、爸爸妈妈那么爱我;
四、我会画画,我会写稿;
五、我有一只可爱的猫;…
最后,她以一句话作结论:我只看我所有的,不看我所没有的!
曾读过一本契科夫的短篇小说集,第一篇小说叫作《打赌》。是写—位法律学家与一位企业家在一次沙龙聚会中在谈到一个新近被判十五年徒刑的囚徒时争执起来。企业家认为在监狱里蹲十五年还不如判死刑的好;法律学家则认为活着总比死了好,活着就是希望。二人争执不休,最后打起赌来,赌注是法律学家让企业家把他关起来,十五年后如果法律学家不违约,企业家的全部财产归法律学家所有。第二天早晨,法律学家便被企业家关进自己后花园的—间小屋,这间小屋只有一个送食物的小小窗口。法律学家蹲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小屋里开始过起监狱生活,企业家每天给他提供所要读的书。时间一天天流逝,法律学家读完了政治、经济、哲学、科学、神学、文学大全,十五年的时间终于到了。这时的企业家因在生意场中失利,他知道时间一到自己便会变成一个穷光蛋,于是他决定在到期的头天夜里杀死法律学家。银行家好容易打开那把十五年来从来没有打开过的生锈的铁锁,发现法律学家正在残烛前伏案熟睡,银行家正欲趁机杀死这形同枯槁的法律学家时,却发现桌上放着一封给他的信。信中说,他感谢企业家,十五年来他读了许多书,这些知识将是他终身用不尽的财富,他还明白了许多道理。他决定不再要企业家的财产,他将于明天拂晓前破窗而出,自动毁约。银行家看完信决定放弃杀死法律学家的念头。第二天拂晓前法律学家果然毁约破窗而出,既保留了银行家的财产,也保住了自己的生命
热爱生命的故事
从小,我就知道,人的生命不是很长。
还在襁褓中时,我便体弱多病,医生告诉父母做好夭折的准备。但我还是活过来了,尽管挺艰难。
由于心脏不好,不能随别的孩子跑跑跳跳,我童年的天空一直阴霾密布,常常一个人躲进角落里偷偷地哭。孱弱和孤独化作绵绵忧丝在我幼小的心灵里辗转复回,使我在那个年龄过早地懂得了生和死,懂得了生命对我竟是那么吝啬和残酷。
再后来,我就长大了。长到一个落花时节,灿烂的秋阳里我苍白的面上有了点点红晕,我考上了大学,圆了儿时没有敢奢望的梦。
再后来我就恋爱了。那是个很善良的男孩,宽厚、豁达而执着。我非常幸福地享受着做一个女孩子的快乐,也享受着拥有一个男孩子无边的满足。在他温暖的臂弯里,我脸上的红晕一直没有退。很长一段时间,我几乎忘了自己曾有过一个不堪的童年,也曾有着一个弱不禁风的病体。
直到大学最后一年的那个春天,我和男友去野外踏青。我们背靠着背坐在草地上,看蓝天和白云,看松林和远远的牧羊童。我们亢奋地唱着歌:“---希望你能爱我到地老到天荒,希望你能陪我到海角到天涯---”唱到动情处,男友激动地揽我入怀,轻轻的在我耳边细语:“今生今世相守,不离不弃--好吗?”
生命的那一刻,是那么的绚烂和温馨,又是那么的谴绻而温柔。蓝天与绿草之间,我知道我的心如花般勃然怒放了,展示了我从未有过的美丽。
但就在那个春天的夜晚,我凭窗而立,听窗外远远的虫鸣,遥对一轮满满的月,无限神往眷恋地回忆那蓝天白云,那草地,羊群---而后,我流泪了。
我知道我是怀着怎样的投入爱着那个男孩,也知道他又是带着怎样的怜爱惜我如瓷。我们的爱情纯净、透明,象刚刚初绽的花。但也许美丽的东西都有残缺:他精力充沛、体魄强健,而我柔心弱骨、身单体薄怎陪他一生风风雨雨?情到深处就有着那么沉的不忍和忧虑,与其不能终生相守而留给他半生的苦涩,不如我早早地从他的生命里走开,让他有机会再拥有一次完整的爱情、拥有一个没有缺憾完美的人生。
命里注定我不该属于他,不该属于任何一个男孩。我本来就应意识到的。
于是,在那个春夜之后,我便慢慢地疏远他、冷落他,大学毕业不顾他的阻拦我去了一个遥远的城市。在给他的信中我平静地写道:“我已不再爱你----”他不知道刻意逃离爱情有多么不堪,那种爱而不能的伤心又是一种多么深多么深的痛!
后来,我就在那个城市里一个人独立地面对人和事,独自承受人世上深深浅浅、大大小小的悲欢,很苦。每次在人流中穿过一张张陌生的面孔,心里就会彻底的孤独,于是便刻骨铭心地想起那个恨我薄情的男孩。他怎么知道,我离开他是为了更好地爱他;他又怎么知道,他曾拥有过一个多么善良多么美好的女孩,宁愿伤害自己也不愿伤害他。只恨苍天不给我们这份尘缘。
割舍了爱情之后,我只是为了母亲而活着。生命是母亲给的,我自己没有权力收回,我只能维系年迈的母亲一点点的希望。其实,母亲不该制造我这条弱小的生命的,经历一番人世的沧桑之后,要带着许多的遗憾离去。生命有时对每一个人实在不是那么公平。
整整半年多,我拖着病体几番沉浮、几番挣扎,终于在紫丁香开的那个季节我病倒了。听母亲说我落草正是紫丁香残谢之时,也许一切都是命里注定,紫丁香很快就会枯萎的,我想我会随落红一道走的。
于是,平静的心愈加平静。临走时我要完成两个心愿:告诉那个男孩,我一直爱他,愿他别辜负我好好活着;再告诉母亲,不要为我悲伤,就当二十几年前没有过这个生命!我坦然地拍了两封电报,坦然地一个人住进医院,没有急于去确疹,我等待着。
母亲是和那个男孩一道来的。许是母亲暗示了我离开他的缘由,他一进病房就凶凶的瞪我,而后泪眼婆娑地握住我的手,握得我的心都在颤颤地痛。
母亲只是不语,她已做好了二十几年的心理准备,心中的泪已流尽。
后来,医生进来了,劈头就责问母亲为什么把我一个人抛在这个城市、质问他为什么不给女朋友一份关护和鼓舞,竟使我这样不爱惜自己,这样忧郁沉沦。
“别责怪他们,我知道我的生命很短。”我为母亲开脱,也为他辩驳。
“其实,你幼年的心脏瓣膜狭窄已奇迹般地在两三年前痊愈,只是你身单力薄,又不热爱生命,抑郁成疾---”
“奇迹般--”母亲重复了一下,几乎不敢相信地看看我,又看看老医生,她黯淡的眼光一下子明亮了。
“是的。也许----”老医生拍了一下我的肩头:“要归功于你的男朋友,你们一定非常相爱非常幸福。这世上的确有许多东西是生命中注定,我们无法更改的;但也有许多东西,你是必须自己去争取的。你只要肯配合治疗,很快就能和正常人一样,也能拥有一个完整的人生!”
老医生走出去了。我、男友和母亲都被震憾了,那时,午后的阳光正暖融融地照在我的脸上和母亲、男友的身上。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还是男友第一个反应过来,他飞速跑了出去,我听见病房外他男孩子少有的响亮的哭声,那么痛快酣畅、那么淋漓尽致。
床边的母亲把我搂进怀里,满脸的笑容和泪水,一瞬间,母亲脸上的皱纹好似少了许多。
后来,那个老医生医好了我的病。
我出院那天,拉住他深深地向他鞠了一躬,我感激他。他不但使我的身体康复,更重要的是,他给了我精神上和灵魂深处的震憾,让我懂得生命那么可贵,懂得了任何东西都要自己去奋斗、去争取。
是的,这世上的确有许多东西是命中注定,我们无法更改的;但也有许多东西,是要自己去争取的。如果生命都能争取到,那么人世上又有什么不能争取来的呢?
生命有多么的宝贵,应该如何去热爱生命,我直到读了英国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才真正了解到。
《热爱生命》的故事虽然短小,但却深刻地讲述了一个人对生命的热爱、渴望。主要讲的是一个赌博的人在去淘金的路上,经历了千心万苦,在生死间徘徊不定,那么长时间,他一直靠着一个意念慢慢地前进,哪个意念就是:我不能死,我要活下去。
生命就像蜡烛人,也许不能确定自己生命的蜡烛会烧多长。但谁都可以决定自己是否拥有热爱生命的权利。如果一只蜡烛在燃烧到一半快要熄灭时,你可以选择随缘,也可以通过各种办法,让它继续烧下去。有这样一个故事,一对夫妇住在山沟沟里,他们已经穷得不能再穷了,有一顿没一顿的,即使这一顿也只是泡饭加白糖;平常能不穿鞋就不穿鞋,大部分时间都是打赤脚。他们家的衣裳几乎是用一块块补丁缝起来的。穷困的家境使得他们唯一的一个孩子由于得了病没钱医治而离开了他们。妻子想到自己现在的困境,又想到离开的孩子,悲痛得不得了,无奈之下,花钱买了砒霜,放在泡饭里,想和丈夫一起吃砒霜好一了百了,丈夫听后,十分气愤,把饭倒了以后,生气地对妻子说:“如果我们都放弃了生存的希望,不珍惜生命、热爱生命,我们还有什么奋斗可言!”就从那一天起,丈夫和妻子决定走出山沟。他们来到农村向别人借了钱买了一丁点儿土地,开始辛勤劳作,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汗珠摔八瓣。渐渐的,他们开始有了收获,由原来的一丁点儿土地慢慢地扩展开来,收入也慢慢地增长,他们已不再是以前哪个山沟沟里穷困潦倒的夫妻了。
这对夫妻就凭着不管周围的环境多么残酷地对待他们,他们始终能坚持下来了。因为他们看到了千分之一生存的希望,也把握住了这个希望,尽管希望很渺茫。正由于他们对生存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所以他会最终脱离险境。
生命只有一次,我们何不珍惜、热爱这一次呢?这个星期六,我读了杰克·伦敦的短篇小说《热爱生命》。故事虽然不长,却让我深受感动。
故事发生在美国北部,一位淘金人带着辛苦淘来的金子和另一位名叫比尔的同伴踏上了遥远而艰难的归途。然而,他不小心扭伤了脚,他的同伴弃他而去。孤苦一人走在荒野之中,濒临死亡,他毅然丢掉了所淘到的所有黄金,轻装上阵。一路上,忍饥挨饿,风餐露宿,与野兽对抗,终于在绝境中生存下来。
我在这个故事中读到了这位淘金人对生命的热爱。生命本来是很脆弱的,如果不珍惜,生命在严苛的大自然的种种考验中将不堪一击。然而,这位淘金人面对种种考验,顽强地生存下来。为了保存体力,他吞食浆果、草根、生鱼、活松鸡、动物骨头;为了节省体力,他聪明地扔掉了辛苦得来的黄金;为了与野兽抗争,他振奋精神,吓跑大棕熊,并用足够的耐心与饥饿的大灰狼斡旋到底……这一切,都源于对生的渴望!
淘金人与饿狼一路的抗争给我留下了最深的印象。那只又病又饿的大灰狼时刻想把他吃掉,他也想把狼吃掉,因为他们都想活下去。狼是动物中最有耐心的,可是淘金人也表现出惊人而又可怕的耐心,在他几乎已经完全体力不支时,狼向他发出攻击,淘金人顽强的意志发出了意想不到的最后一击,他咬死了那只狼,吞咽下狼那温润的血。他活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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