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一日那天,我去看画展,在回来的42公交车上上演的温馨的一幕,让我看到了人与人之间的真情,也读懂了“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含义,至今难以忘怀。
记得那天风和日丽,快到观音塘这站时,有些堵车。于是司机时不时地刹车,站着的乘客不由自主地随着惯性来回晃动,我也不小心打了个趔趄。这时,在我旁边的爷爷扶了我一把,我抬头一看那位爷爷头发花白,年逾古稀,但是气色很好。“谢谢,爷爷!”我红着脸害羞地说。爷爷朝我慈祥地笑了笑“嘿!抓紧了,小伙子!”
这时有人到站站了起来,我和爷爷看着对方齐声说:“您(你)坐!”说着我们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爷爷拗不过我,只好坐了下来。
下一站到了,这时来了一位头发全白了的老爷爷,他拄着拐杖,弓着腰,几次想踏上来却很困难。司机师傅站起来扶了他一把,他终于蹒跚地跨了上来,车上有几个年轻人本能地欠了欠身,可都因带的物品太多或其他原因犹豫着坐下了。只见这时坐在位子上的那位爷爷“嗖”地一下站了起来,三步并作两步地朝头发全白
“上帝偏爱酒鬼,傻瓜和美国人”,这句话的来历是因为俾斯麦当时完全瞧不起美国人,觉得美国都是一群废物。
俾斯麦是德国历史上一位赫赫有名的人物,在他的运筹帷幄之下,普鲁士王国最终完成了德国的统一。俾斯麦曾说过两句名言,一句是,当代重大问题,要通过铁和血来解决,俾斯麦也因此被冠上了铁血宰相的名号。第二句则是,上帝偏爱三种人:酒鬼,傻瓜和美国人。第一句话很好理解,意思是要用铁和血扫清德国统一的绊脚石。第二句的字面意思也很简单,即上帝眷顾三种人,但显然重点是美国人,俾斯麦把美国人和傻瓜,酒鬼并列,足以说明,他对美国人的不屑,但他又说,上帝偏爱美国人,好像又有点嫉妒的成分,那么俾斯麦为何会这么说呢?
第一,俾斯麦看不起美国:德国人的祖先是古代居住在中欧的日耳曼人,曾经推翻了西罗马帝国。并于十世纪建立了神圣罗马帝国,虽然很快走向了分裂,但毕竟历史较早,且辉煌一时。而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十七世纪之前,还是印第安人的地盘。
第二,德国和美国差距明显:美国于1776年独立的时候,德国还是一盘散沙,普鲁士和奥地利都没有能力统一德国。1800年,当拿破仑纵横欧洲,法军以征服者的身份进入柏林,将勃兰登堡门上象征德意志的和平女神当作战利品拆下的时候,美国却不废吹灰之力,从法国手中买下路易斯安那,实现了领土扩张。这些差距,都让德国人深感命运的不公。
德意志诗人席勒曾无奈地感叹:“德意志?它在哪里?我找不到那块地方。”歌德则更干脆地说,没有一个城市,甚至没有一块地方,使我们坚定地指出,这就是德国。如果我们在维也纳这样问,答案是,这里是奥地利;如果我们在柏林这样问,答案是,这里是普鲁士。那么德意志在哪里?这个历史性的问题,一直拷问着德意志人的心灵。直到1871年,美国几乎独立一百年后,德国才完成了统一。那么此时美国变成什么样了呢?
早在1848年,美国国土已经扩张到了太平洋,成为了两洋国家。1867年,美国又买下阿拉斯加,将国土拓展到了北冰洋。所以当德国完成统一时,美国已经成了一个拥有九百多万平方公里土地的大国,而且地缘环境极其优越,南北无强邻,东西两大洋,不仅有大片适宜耕作的土地,还有东西两条漫长无制约的海岸线。
这些优势,几乎都是先天的,美国轻轻松松就得到了,而反观德国,虽然费尽周折完成了统一,但周边仍是强敌环肆,西有法国,东有俄国,只有国土的北部沿海,结果还要受到丹麦和英国的制约。看到这样的国际环境,即使铁血宰相俾斯麦也难免感叹一句,德国太难了。所以综合德国和美国的对比,俾斯麦会说出,上帝偏爱美国人的话,也就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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