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第一层用黑体字。如无特殊说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标题: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