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传统的儒家思想中,文学(人文)精神依靠的是人格精神的承担,体现与文学与人生的一致,这是中国传统文化基本的价值观念。特别是魏晋以来的审美精神中的人文意识,更加重视人的生命本体,将文学写作视为人生的目的而非手段,将文学作为生命精神的凝聚。《左传襄公二十四年》提出:“大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